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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
我国反洗钱制度及反洗钱工作水平
我国颁布了《反恐怖主义法》、《关于完善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、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》等多部法律法规,加大对腐败、贩毒、非法集资、涉黑涉恐、逃税等洗钱上游犯罪的打击力度。
洗钱的定罪要件
单位或个人明知是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而为其:
1.提供资金账户;
2.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;
3.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;
4.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;
5.以其他方式掩饰、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性质和来源的行为将构成洗钱罪。
常见的洗钱渠道
1.现金走私;
2.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;
3.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;
4.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;
5.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;
6.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;
7.注册皮包公司,虚拟贸易;
8.设立外资公司;
9.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;
10.购买保险;
11.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;
12.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帐户;
13.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。
如何防范洗钱活动
1.不出租、出借身份证件、账户、银行卡;
2. 不参与非法集资;
3.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;
4. 配合金融机构身份识别工作;
5. 及时更新有效证件、手机、地址、职业等信息;
6.《反洗钱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,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,举报电话:010-88092000,举报信箱: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,32-124信箱,电子信箱地址:fiurepot@pbc.gov.cn。
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支